国家自闭症儿童教育的相关法规是什么?
2004年,中国残疾人联盟发行的《中国残疾人联盟领导同志在全国省级残疾人联盟领导干部培训班讲话的通知》明确规定,将中国自闭症患者列入残疾人范畴,因此中国所有现行法律法规都适用于残疾人接受教育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不是特别提出自闭症,而是在智力障碍下列:第1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障碍、听力语言障碍和智力障碍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专项列出自闭症,要求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儿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儿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体现了新时期国家对自闭症儿童义务教育的特别关注。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要求推进残疾人康复和养护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各地级城市建设专业残疾人康复机构,配备儿童听力语言康复、智力康复、自闭症康复、脑瘫康复等设施。
2014年促政部公告第329日发布《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业务标准公告》,应在随班学习或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院内工作,保证精神障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这个把自闭症儿童放在精神障碍的少年儿童中,对其义务教育,除了随行上学模式外,还建议在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院内工作,使自闭症儿童容易上学。
2015年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在过去的规定中,自闭症等同于严重的精神障碍,这种区分与现在国际流行的美国DSM-5自闭症谱系障碍区分大不相同,不利于区别对待,不利于人教,在实践中常常推辞自闭症儿童提交普通教育机构。因此,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与时俱进非常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