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康复救助管理体系,经让区残联、龙凤区残联、大同区残联初审同意,市残联组织大庆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对经以上三区申报的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进行了现场查看评估。现将拟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公示如下:
1.拟定点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大庆市人民医院、大庆市第三医院、大庆市让胡路区馨语特殊教育学校、大庆市让胡路区海洋星特殊教育培训学校、大庆市让胡路区启航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2.拟定点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大庆市让胡路区孟老师特殊教育培训学校、大庆市让胡路区馨语特殊教育学校、大庆小鱼特殊教育培训学校、大庆市大同区启智特殊教育学校。
公示期自2021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大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反映,联系电话:8999018,地址:大庆市高新区恒祥街50号大庆市特殊教育中心3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