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过去一看,竟然有封留言,“豆瓣AS组的成员认为你不懂AS,在胡说八道”,还温馨附带了一个链接。。。这还是椰菜君第一次接触豆瓣。
走过去一看,结果被强烈谴责,原因是椰菜君聊过葛兰汀等著名“谱系”,认为这些人都是无病呻吟,利用自闭症借机炒作,“对as人士有强烈的不友好倾向”,这位阿斯“看了就来气”,感到“太恶心了”,要“强烈谴责”。
关于阿斯,也就是“阿斯伯格症患者”,椰菜君之前有过一些讨论,主要意思是说,那些(成年后诊断的)“阿斯伯格症患者”,只要能独立工作和生活,其实不能算作自闭症患者,当然也不能算作精神病人,他们只不过是一些性格比较与众不同的人。
请问各位读者,你们还知道有哪种“病”,哪种“精神疾病”,有人哭着喊着要得、谁说他没病他和你急的吗?除了“阿斯伯格综合征”,还有马爸爸的“钱太多浑身不舒服症”之外,椰菜君是不知道还有第三种了。当然,你也可以拿身患“拖延症”当上班迟到或者误了项目的理由,看老板同意不同意。
这里的关键,就是“阿斯伯格症患者”,算不算病人,或者比较精确地说,算不算精神病人。
据阿斯们的考证,阿斯伯格症源自美丽国的DSM第四版,也就是《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虽然在第五版里面给合并到自闭症谱系障碍里面了。既然如此,阿斯伯格症当然要算作一种精神疾病,(成年后诊断的)“阿斯伯格症患者”就应该算是精神病人。
换句话说,阿斯们认为自己必须不是正常人(健康人)。这是非常奇怪的,起码也是不合时宜的。
在美丽国,以前的LGBT现在已经发展到了LGBTQA了,不知道26个字母何时会被用完。这里面的A,就是Autistic,代表的正是(成年后诊断的)“阿斯伯格症患者”。
别说LGBT们哭着喊着要当精神病人了,现在有谁吃了老虎胆豹子心,敢说LGBT们有病,是精神病人,不是正常人?
但搁几十年前,也就是DSM第三版之前,LGBT是如假包换的精神病人,不仅得治,严重了还得关在精神病院。ABA老祖洛瓦斯,入行之初就是拿ABA“救治”LGBT“患者”的。
那LGBT后来怎么又不是精神病了呢?表面是因为DSM彻底改版了。桌子底下,则是美丽国的民权运动风生水起,反精神病运动火借风势,LGBT们站在风口上起飞,要彻底打倒精神病学,并踏上一万只脚,叫它永世不得翻身。形势比人强。
LGBT妨害着谁了吗?LGBT是不能独立工作还是不能独立生活了呢?需要轮椅还是需要拐棍呢?是看不见字还是理解不了大统领的讲话精神呢?
识时务的DSM第三版编委,当然还有顶头上司APA(美国精神病学会)的全体会员们,一致表决通过,这个LGBT啊,从今往后,再也不是精神疾病了!大家都是正常人了!谁再敢说LGBT是病人,不正常,大家一起戳脊梁骨戳死他!
从精神疾病患者到正常人,转变就是这么快,只需要一次投票表决。
既然阿斯伯格症能被投票创立,能被投票合并,哪天像LGBT这样给投票“洗白”了,有什么不可能的吗?你看看,LGBTQA运动正在如火如荼,一群正常人里面夹着个“精神病人”,岂不是太不和谐了嘛?不赶紧解决这个问题,怎么能行呢?愿阿斯早成正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