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斯伯格患者一文中,椰菜君用同性恋作为例子,来说明精神病的界定其实弹性非常大,完全可以朝令夕改。只要精神病学家们愿意,同性恋既可以是严重的精神病,也可以完全不是精神病。同性恋还是那个同性恋,改变的只是精神病学家的观念。说明一句,目前在地球上的某些地方,同性恋仍然是精神病是一种,并且可以是一种犯罪行为。
如果全国的内科医生们投票,一致通过高血压不再是一种病,或者糖尿病不再是一种病,或者阳痿不再是一种病,你作何感想?但这样的事情就出现在精神病学领域,请大家看看各版DSM所确定的精神疾病数目变化就知道个大概了。
1952年DSM第一版,列出106类精神疾病。
1968年DSM第二版,列出182类精神疾病。
1980年DSM第三版,列出265类精神疾病。
1987年DSM第三版修订,列出292类精神疾病。
1994年DSM第四版,列出410类精神疾病。
2013年DSM第五版,列出265类精神疾病。
这还只是精神疾病种类的变化,没有涉及到具体疾病的变化,比如同性恋(性取向障碍)的出现、改变和消失,阿斯伯格症的出现和合并等等。
DSM的历史,清清楚楚地显示了什么被认为是“精神疾病”,并不存在一成不变的标准。时代的变迁,价值观的转换,主流思想的改变,深刻影响着精神病学的发展,影响着精神疾病的诊断,影响着精神疾病的治疗。
那么,现在这些认为自己有病,并且确实根据DSM的标准也可以诊断为有病的阿斯伯格们,过些年后,在“神经多样性”爱好者们的推动下,不说把整个自闭症谱系障碍都从DSM踢出去,就是严格一下范围,那时候想做精神病人也不可得,只好老老实实做正常人,岂不是完全可能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