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指南是引导学生学习和发展方向的指导性文件,是引领教师实践的重要依据。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发展特殊教育的国家之一,突出表现在盲校、聋校、培智学校的次第兴办以及特殊教育实验的首创,为世界视障、听障、培智学校教育的实践探索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9年,法国国民教育部发布《特殊儿童与青少年学校教育指南》。该《指南》涵盖了法国从学前至高等教育全学段的特殊教育,整合了学校、家庭、医院、社会等多种教育支持资源,为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并与相关传媒机构合作印发,以使该指南能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惠及更多的特殊学生及家庭。
《指南》以为特殊儿童与青少年提供适合的、个性化的教育为总领,内容围绕以下五个部分展开。
第一部分为特殊学生入学的背景支持,包含政策、经费、人力等支持。
一是省级残疾人之家(MDPH)的政策保障。MDPH需承担向残疾家庭提供信息和支持、建立并组织多学科评估小组、制订个性化教育计划、设置专门委员会监督等多项任务。
二是对家庭的经费与生活支持。包括物质支持(发放特殊儿童教育津贴、残疾补偿金)与生活支持(发放融合流动卡、提供特殊学生接送服务),为其更好地融入学校、适应生活提供便利。三是对教育的人力支持与监测。成立学校监测小组,为每个特殊学生提供完善且定期的支持,并与每位学生的任课教师一同确保学生个性化教育的连续性与连贯性。
第二部分为特殊学生接受教育的不同路径。
即回应特殊学生“去哪里学”的问题,主要有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社会医疗机构、医院和远程教育等。《指南》明确了各类特殊儿童均拥有就读普通学校的权利。部分无法在普通班级中持续性接受教育的学生,可在经过改造的特殊班级中就学,即全纳教学本地化班级,设置局部融合小组,为具有相同障碍类型或需求的学生提供教学,使他们能够参与全部或部分学校活动。
当情况需要时,部分学生可能会被转介到社会医疗机构,这些机构有着明确的分类,如感官教育机构、运动障碍教育机构等,以保障学生得到适应性的教育和治疗护理。如果学生需要长期住院或疗养,则会派遣专业教师进行干预,并与原学校保持联系。对于那些因残疾或疾病无法接受常规教育的学生,成立国家远程教育中心,提供适应性解决方案。
第三部分为特殊学生的教育内容。
即回应“学什么”的问题。《指南》重申了法律中对于特殊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指出无论学生有何特殊需求,学校都应为其提供适合的教育。《指南》针对不同类别的特殊学生设置了对应的个性化教育项目。
包括了指向患慢性疾病学生的个性化接待项目(PAI)、指向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学校项目(PSS)、指向对某些内容或能力掌握不足学生的个性化教育成功方案(PPRE)以及指向学障生的个性化支持计划(PAP),涉及学校、医院、社会等多方力量,旨在为所有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适合的个性化教育。
第四部分为特殊学生的教育手段。
即回应“怎么学”的问题。《指南》围绕教学材料的提供与考试作出了说明。
一是教具调整,提供适当的教学材料,如提供盲文键盘、适用的外围设备、特定软件等。
二是教材调整,对相关教材改编进行资助,以满足特殊学生的特定需求。
三是考试调整,作出物理调整,如安装考场物理装置、提供机器或计算机设备、安排秘书或人力辅助、调整科目等,以使特殊学生能够在合理便利的条件下参加国家教育系统组织的所有考试。此外,允许特殊考生将考试中获得的成绩保留五年,或将一次考试分散在几场考试中完成;同时,依据现有情况,对部分科目进行调整或免除考试。
第五部分为《指南》的附录部分。
包含了与《指南》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参考文献,如呈现法国《教育法》《社会行动和家庭法》中与特殊学生学校教育的相关内容;同时《指南》还提供了省级残疾人之家的相关人员信息与联系方式,为残疾家庭寻求帮助提供了咨询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