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儿童可享受哪些方面的优惠政策?
湖北省内0-10岁孤独症儿童均可享受残疾儿童救助制度规定机构康复训练补贴:0-6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6万元/人/年,7-10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万元/人/年。该补贴用于定点康复机构为孤独症儿童提供的各类评估、康复课程及家长培训、家庭指导等。
受助条件:
1、受助儿童年龄需在0-10岁。
2、不限定家庭经济条件。
3、需有医院出示的有效的孤独症相关诊断证明。
4、在当地(县区级)残联登记并录入数据库。
5、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经县级残联同意,所选择的定点机构确认接收后,与机构签订康复协议,按协议约定和实施方案的规定实施康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