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公众号】特殊儿童康复训练;ID号:e-retrain
各典型国家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组织管理方式不尽相同。作为典型联邦制国家,美国的地方自主权较大,其由联邦儿童家庭局下辖的托育局和早期开端计划办公室专门负责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托育局负责为低收入家庭提供质量较高且收费低廉的托育服务;早期开端计划办公室依据计划开展婴幼儿照料事业;各州大都设立儿童福利管理部门,在联邦政府的相关规定下对本州内部托育机构实行监管。
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的低生育率和老龄化问题使政府将婴幼儿托育视为政策重点领域。其采用中央教育部门主导,健康、社会、福利与安全等部门协同配合的方式对婴幼儿托育服务进行管理。中央政府负责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政策制定与财政拨款,地方政府负责分配资金与监管各地托育机构,强调部门分工与各级政府的职权划分,重视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教育价值。
1990年之前,德国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主要强调家庭责任。德国统一后,婴幼儿托育被提上改革日程,《日托扩充法案》的发布推动了婴幼儿托育服务事业的发展。其注重提供质量高、可及性强的托育服务,主要由中央的家庭事务局和地方的青年事务局负责管理。其中青年事务局独立运行,具有较强的自主性。联邦政府为州和地方政府提供相应资金支持,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制定托育服务计划,负责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管理托育具体事务。
瑞典强调性别平等和充分就业,鼓励父亲参与婴幼儿照料,促进女性就业,致力于创造有利于婴幼儿托育的社会环境。瑞典的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主要由教育部门负责,健康、社会与福利等部门协同配合,前者侧重满足婴幼儿教育需求,后者侧重满足婴幼儿照顾需求,从而实现婴幼儿托管、教育一体化发展。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全国性托育服务计划、分配资金与安排人员,地方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管理托育事务。瑞典在婴幼儿托育中赋予地方政府较大自主权,但同时设立学校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管。
受儒家传统文化、较低的生育率水平和不断加剧的老龄化形势的共同影响,日本虽坚持家庭尤其是女性的婴幼儿照料责任,但也在逐步加强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提供和监管。在中央层面设立厚生省儿童和家庭局专门负责婴幼儿服务管理,其下属的儿童福利部门负责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日常事务,儿童福利委员会负责监督,各级政府负责执行具体的婴幼儿托育计划。此外,日本成立儿童养育协会管理企业主导的托育场所,审核机构运营资质,评估托育服务质量并给出改进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