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残联坚持“康复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原则
大力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现有康复需求的0-15岁残疾儿童应助尽助
一是扩大受益范围,实现应救尽救
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逐年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救助年龄由0-12周岁扩面至0-15周岁,康复训练救助标准由1.2-1.4万元/年/人提标至3万元/年/人,辅具适配补贴标准由0.12-0.8万元/年/人提标至1万元/年/人。此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投入543.12万元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374人次,实现康复有效率达90%以上,家长满意率达95%以上。
二是强化服务保障,实现质量提升
持续深化与康复机构合作,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由3家增至37家,并认定宝墩镇公立卫生院为智力和肢体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康复机构。积极融合助残资源和力量,联合教育、财政等部门开展家访和送康送教服务976人次,保障重症残疾儿童实现居家康复训练和学习。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家喻户晓
依托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联合医院和学校广泛普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组织各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结合残疾人证办理、“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入户走访等工作,面对面讲解救助政策和申请流程,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