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1个国际残疾人日到来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政策,更好的实施儿童康复救助工作,12月2日下午,博山自闭症疗育培训中心特迅速组织学习了《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此次培训由博山自闭症疗育培训中心校长魏红芹主持讲解,学校评估师、骨干教师共14名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大家全文学习了《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全文共6章67条,其中包括总则、残疾预防、康复服务、监督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内容。博山自闭症疗育培训学校校长魏红芹对康复救助政策进行了逐条解读,重点对内容的变化进行了讲解,全面、准确地把握了文件精神。
据悉,为了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此条例的出台,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责任,从制度层面对完善预防机制、提升康复能力予以推动,促进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