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是孤独症儿童教育教学及训练过程中不可缺的一环。由于孤独症学生身心各方面的能力发展并不一致,发展的先后次序亦可能与同齡学生有异。教师须在教学前为他们详细评估,以制定合适的训练目标和计划。施教期间,教师应进行进展性评估,检讨学习进度,随时修订教学方案;完成教学后,则可作总结性评估,检讨教学成效,以便作出修订或作为订定学生下一阶段学习目标的依据。

教师须实时为新加入辅导计划的学生进行评估,并每年为所有接受辅导的学生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学校可自行安排评估的时间,例如在学年初或学年终进行。
评估孤独症学生的学习需要,可包括下列三方面:
① 学生在不同学习范畴的实际能力及需要;
② 学生因孤独症导致的异常行为及其严重程度;
③ 家长所面对的困难及对学生的期望。
为方便教师评估孤独症儿童,教育部门已修订《孤独症儿童能力测量表》和相关的综合记录表,供教师参考。学校可因应校本教学策略的需要,自行增删项目或采用其他合适的评量表。
评估孤独症儿童时,教师必须注意下列各点:
① 除进行某些以特定语言作指示的评估项目外,教师需因应个别学生的沟通和理解能力,灵活采用相应的沟通方式,指示学生进行评估,避免他们因未能明白指示而无法完成评估项目;
② 接纳学生采用的语言及非语言的接受或表达方式;
③ 鉴别评估结果是由于学生的能力不足还是专注力不足所致;
④ 除使用特定评量表外,教师可在不同情况下观察学生的表现,包括学生在实际环境中的主动性和自发性,在小组中的投入和专注程度,从而分析学生在哪方面能力不足;
⑤ 从多方面及不同角度观察学生的表现,包括向家长搜集资料,以引证评估结果。
孤独症儿童教育的评估非常重要,每个孤独症儿童的情况不同,在言语,沟通表达,社交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老师对他们的认知,语言能力,沟通互动,社交等方面进行严谨的评估,才能根据孩子的客观情况制定相应的干预教育计划,才能找到适合他们能力水平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才能更好的促进孤独症儿童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