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一个非常简单的ABA操作方法——区别性增强。这个方法是区别性增强不相容行为和区别性增强替代行为的基础。
先举一个大家都熟知的例子:
鲁迅刻画过一个人物叫祥林嫂。她的一生经历过亡夫改嫁、再亡夫又失子的大不幸。在她唯一的寄托——儿子阿毛被狼叼走吃掉后,祥林嫂逢人便说:“我真傻,我单知道下雪的时候野兽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狼……”
今天,我们站在行为主义的角度来分析,为什么祥林嫂会出现这样的行为?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恐怕就是在她找人倾诉时,周围的人一定是出于同情,停下手头所有工作,认真听她诉说。而在她没有提及这件事时,大家的行为跟往常一样。也就是说,周围人配合倾听的举动强化了她“逢人便说”的行为。如果大家换一种方式,比如忽略,结果就有可能大不一样。所以,祥林嫂“逢人便说”的这个举动是被强化出来的,这就叫“区别性增强”。
回到我们孩子身上。
孩子每天会进行无数不同的行为。在这些行为中,有些是我们希望他们具备的正面行为,有些则是不折不扣的问题行为。比方,我们要求孩子写字,而他却哭闹不停。那么,应该怎样运用“区别性增强”的方法让孩子达成我们的目的呢?
首先当然是止哭。在孩子没有严重自伤行为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平静地看着孩子,也可以直接表明我们的立场:“不要哭,妈妈不喜欢你哭!”一旦孩子止哭,立即表扬夸奖,当孩子再次哭闹,则继续忽略,直到孩子情绪平复后我们再提出写字要求。在写字过程中,仍旧采用这种表扬正面行为,忽略问题行为的方式,如此循环至孩子达成我们的目标。
可见,“区别性增强”就是通过鼓励或奖励孩子适应性行为的方式,从而消除不适行为。如果一个孩子重复不停地晃动自己的身体,我们只是气恼地呵斥“不许这样!”,这种处理方式差强人意。但是当我们引导孩子从事一个其他的,并且是他喜欢的活动时,孩子不仅可以立即从晃动身体的自我刺激中摆脱,并且会在我们的鼓励和奖励下,积极从事喜欢的活动。可惜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简单呵斥,而这些斥责往往只能强化孩子的不适行为。这种错误的管教方式同样贻害了不少正常孩子。
“区别性增强”是ABA中非常关键且常用的一个小方法,它能不断强化并修正孩子的适应性行为,为孩子树立自信,获取认可。只要我们按照鼓励正面,忽略负面的大原则去操作,孩子就有可能逐渐塑造成我们期望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