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为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即: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受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具有政府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遵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设主席团和执行理事会,主席团为领导、决策机构,执行理事会为残联常设执行机构,处理残联的日常工作,内设8个处室,即:办公室(信息工作部)、规划发展工作部、政策研究与维权工作部、组织联络工作部、康复工作部、教育就业工作部、宣传文体工作部、机关党委(人事工作部);下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即: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