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康复伴随特殊儿童一起成长
您是否还在为孩子的康复而烦恼?
好消息!
残疾儿童康复可申请救助
如何申请?救助标准是多少?
快跟着小编一起来重温重点内容!
救助对象
(一)对象范围。0-6周岁残疾儿童、7-14周岁肢体、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人工耳蜗手术救助年龄放宽到7-14周岁。
(二)救助条件。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具有本市户籍;
· 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经三级专业医疗机构评估认定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
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救助内容。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配发基本型人工耳蜗,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基本康复训练。
(二)救助标准。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救助标准。
视力:0.5万元/年;听力语言:1.6万元/年;肢体(脑瘫):2.2万元/年;智力:1.4万元/年;孤独症:1.8万元/年。
2.7-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救助标准。
(1)全日制在训残疾儿童救助标准。按照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救助标准执行(听力除外)。
(2)非全日制在训残疾儿童救助标准。
听力语言:0.4万元/年;肢体(脑瘫):1万元/年;智力:0.6万元/年;孤独症:0.8万元/年。
3. 人工耳蜗手术:按照中国残联、省残联制定的救助办法执行。
4.辅助器具适配:按照省残联、市残联相关规定执行。
救助流程
1、申请审核。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户口簿、专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县(区)残联负责审核。
2、 信息录入。符合要求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需录入“市残联智慧残联系统”“中残联精准康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县(区)残联负责新进和需转介的受助儿童基本信息、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负责受助儿童评估、转介和服务等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3、康复训练。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由其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4、康复转介。对本市户籍到异地接受康复训练的受助儿童,应提供父母在外地工作证明,由户籍所在县(区)残联做好康复转介工作,户籍所在县(区)残联按照当地救助标准拨付相关经费。
5、 经费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市、县(区)残联审核后,由市、县(区)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