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下达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下达南安市特殊教育“两免一补”补助资金15.8万元,用于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惠及南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316人。
目前,南安市特殊教育实施“四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根据《福建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精神,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省级财政全额承担的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班)寄宿生、寄午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由原来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4000元、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同时,南安市财政局继续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