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开区法院丁卯法庭最近向一对不愿抚养自闭症孩子的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李望和张春在2019年生下女儿小丽后,将孩子托付给了爷爷奶奶在老家抚养。据爷爷介绍,小丽的言语能力相对同龄孩子较晚,平时与人交流很少,被诊断为患有孤独症谱系障碍(又称自闭症)。尽管小丽接受了多地的就诊,但效果不佳。由于爷爷已经60岁,无力负担后续费用,他向镇江经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望和张春承担作为父母应尽的抚养责任。
经过丁卯法庭审理后,裁定认为李望和张春将小丽托付给爷爷抚养,却未支付抚养费用,平时也没有关注女儿的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缺乏对孩子的父母教育。法庭认为有必要纠正这种情况,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以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丁卯法庭邀请了丁卯街道残联工作人员黄克萍、妇联工作人员朱霞、人大代表陈玲凤和全国模范调解员周秀琴一同参与调解,并发布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在调解室内,周秀琴坐在李望和张春的身边,倾听他们慢慢诉说,法官曹涌则解释相关判例、解读法律规定,并阐明法院公正处理案件的立场。陈玲凤表示:“考虑到孩子的特殊情况,她肯定需要父母的陪伴和关爱,你们要把女儿接到身边亲自抚养。”
李望和张春的态度逐渐软化,但他们也表达了目前条件不佳、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担忧。李望说:“我和她妈妈现在不在一起生活,单独抚养孩子很有压力。”面对这种情况,街道残联工作人员抓住机会提出建议:小丽可以在市特殊教育中心接受教育,并且政府也会提供一定的补贴,无需过分担心。
“你们可以等孩子的母亲在镇江安顿好后,再将孩子接到镇江一起抚养。但在此之前,每个月一定要按时给爷爷支付抚养费。”经过大家耐心的调解,李望和张春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会尽快将孩子接到身边,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要责任,关心并关爱女儿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