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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康复中心招生收训办法

来   源:福建省残疾人康教中心(福州市仓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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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根据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5〕151号)、《关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7〕51号)等有关规定精神,为提升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招生工作,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关键词:儿童康复,发育迟缓,孤独症儿童,孤独症谱系,康复中心,康复训练,精神发育迟缓,脑瘫,自闭症儿童,自闭症儿童康复,言语障碍,语言康复,福建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5〕151号)、《关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7〕51号)等有关规定精神,为提升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招生工作,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名额

根据申请人报名时间并按要求提交审核资料通过审核后,根据补充招生数按报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招生基本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听力言语障碍儿童、脑瘫儿童(含肢体残疾或伴有多重残疾的脑瘫儿童)、孤独症(自闭症)或精神发育迟缓儿童。
2.申请人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福建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评定定点医院和评定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福建省内三甲医院相应专科主治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
3.申请人入训后15天内须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脑瘫儿童除外)、幼儿入园健康体检表进行健康状况审查。
4.申请人家长(监护人)承诺愿意遵守省康复中心管理规定、配合康复训练并能够完成家庭康复训练计划。
5.满足各类别残疾儿童招生的特殊条件。

三、各类残疾儿童招生特殊条件

(一)听力言语障碍(聋儿)残疾儿童
1.申请人须持省内三甲医院相应专科主治医师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听力损失程度裸耳达到41dB以上;(2)佩戴助听器需要康复训练。
2.人工耳蜗术后需要康复训练的听力言语障碍儿童。
3.精神、智力、行为按照《学习能力评估(希一内学习能力测试)》(适合3-17岁)、《格雷费斯精神发育测试》(适合3岁以下)经省康复中心听力语言康复部评估分值不低于50分且无明显精神智力发育异常的听力言语障碍儿童。
4. 伴有传染性疾病、严重癫痫病、严重骨关节病、严重心脑血管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营养不良之一的患者不予招收。

(二)孤独症儿童

1.申请人须持有省内三甲医院相应专科主治医师出具的确定为孤独症谱系障碍或精神发育迟缓的疾病诊断证明,并同时具备6个月内上述三甲医院相应专科评估的以下条件:(1)孤独症评定量表评定≤36分;(2)儿童神经心理发育评估表DQ≥50或智力韦氏量表IQ≥50;(3)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评定≥7。
2. 伴有传染性疾病、重度智力障碍、重度听力障碍、严重癫痫病、严重骨关节病、严重心脑血管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营养不良之一的患者不予招收。
3.申请人家长(监护人)必须随班陪读亲子同训。

(三)脑瘫儿童

1.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的至少一项:
(1)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中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或“多重残疾”的脑瘫儿童;
(2)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评定定点医院的评定医师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为“脑瘫”儿童;
(3)持有省内三甲医院相应专科主治医师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为“脑瘫”儿童。
2.伴有传染性疾病、重度智力障碍、重度听力障碍、严重癫痫病、严重骨关节病、严重心脑血管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营养不良之一的患者不予招收。

四、招生流程

1.发布公告:2019年1月31日前在省残联网站“残疾人在线”(http://www.1203.org)和福建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简称省康复中心)网站(http://kfzx.1203.org)公布福建省康复中心2019年春季学期补充招生收训办法(公告)。
   2.报名方式:省康复中心开放招生报名系统,严格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省康复中心网站(http://kfzx.1203.org)主页面上的“招生在线报名”。有需求的儿童家长(监护人)可登录省康复中心网站主页面上的“招生在线报名”按报名表填报,网上提交报名。
3.提交审核:申请入训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后及时将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提交的方式送至申请的入训部门初审。省康复中心将根据补充招生数,按相关程序和报名次序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依次招收。
4.公示公布:省康复中心将按照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先后次序和报名有效期内提交的材料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研究、公示等程序后,及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邮件形式等正式通知申请人家长并发放入训通知书。
5.缴费入训:确定入训的申请人家长(监护人)及时缴纳2019年春季康复训练费用7500元(申请人可按闽残联康复〔2017〕51号文件规定和程序,到户籍所在地残联申请和报销康复训练费)、有用餐儿童的代办伙食费1350元(270元/生/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入训人员可申请缓交康复训练费。

   6.联系方式:
听力语言康复部:办公室38703783、林老师13599086769,褚老师13328663927、林老师13799918320;
自闭症儿童康复部:沈老师38703715、15306995630;
脑瘫儿童康复部:谌医师38703710、15280037595;
招生办公室:吴老师 38703772、游老师 38703763、
附件:申请人报名需提交审核的材料清单
2019年春季申请人报名需提交审核的材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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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
机构简称:福建省残疾人康教中心
成立时间:1970年01月01日
区     域 :福建福州市
单位性质:社会公益机构 | 事业单位
优势课程:融合课程 | 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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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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