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7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湖南省结合实际出台了该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指出,特殊教育面向的是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群体。到了2025年,湖南要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中入学率达到97%以上。
1、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要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鼓励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将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占比逐步控制在10%以内,要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均要设置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每个市州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均有一个职教部(班)。支持有条件的市州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办好视障、听障高中(部)。
2、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各地建设普特融合学校、在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或设立特教班(部)。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
3、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办好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
4、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加强学前、普通高中及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做好随班就读“定校、定点、定人”工作,提高随班就读质量,加强特殊教育教科研工作,县级以上教研机构应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研员。
5、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省、市、县、校四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要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完善投入机制,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并实行“三免四补”政策,学前、高中阶段、高等特殊教育学生教育经费按不低于当地同层次普通学生生均拨款的3倍标准。
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15%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0%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用于发放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队伍建设方面,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高、中级岗位职数在同类学校标准基础上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