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由广西标准化协会组织的团体标准审定会在南宁召开,《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随班就读评估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顺利通过评审。
会上,各项团体标准起草负责人分别就编制过程及征求意见汇总情况作了汇报。评审专家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查,经过质疑、答疑和研讨后,一致认为:4项团体标准技术资料完整,编写格式符合规定,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填补了国内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服务、特殊需要儿童“一人一案”档案归档、康复机构学龄前儿童陪护人员工作规范等方面标准的空白,充实了区内相关特殊教育教学标准体系,为广西乃至全国特殊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支撑,达到了预定目标,原则上一致同意通过评审。会议还要求起草单位按照评审会意见要求,尽快修改完善后上报和发布实施。
据了解,该系列标准由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南宁市培智学校)提出,南宁师范大学、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等30多家区内外高等院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企业及康复机构参与起草,参与单位涉及民政、教育、卫健、残联四个系统。标准对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服务、特殊需要儿童“一人一案”档案归档、康复机构学龄前儿童陪护人员工作规范的术语、定义、评估要求、评估规范、评估方法、服务规范进行了梳理和明确,为特殊儿童教育教学服务提供规范指引和技术支持,让每个残疾儿童少年人生都有出彩的机会,推动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