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表6-1)对孤独症及其他广泛性发育障碍的儿童进行全面评估,针对感知觉、粗大动作等八个领域分析孤独症儿童的发展现状、优劣势以及特殊需求,将结果归纳和概述,将评估结果中间反应项转化为教育康复训练的目标,依此制定康复训练的计划。
表6-1孤独症儿童评估结果分析表
领 域 | 能力现状描述 | 优劣分析 | 训练目标 |
感知觉 |
| 优势: 劣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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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大动作 |
| 优势: 劣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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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动作 |
| 优势: 劣势: |
|
孤独症儿童效果评估表的填写
为便于记录每个领域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效果,需将《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中第二次、第三次的评估结果依次转化为《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效果评估表》中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康复训练效果。
1.在填写《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效果评估表》时,对所有领域,在第一次、第二次对应训练项目下打“J”,表示此次训练的项目。
2.对所有领域,在第一次、第二次对应项目训练效果(显效、有效、无效)下打“J”,表示此项目的训练效果。
(1) 在对“感知觉”、"粗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与沟通”、“认知"、“社交”以及'‘生活自理”7个领域的训练前后比较中,训练前评估为“中间反应项(E)”,训练后评估为“通过(P)”的为“显效";训练前评估为“未通过(F)",训练后评估为“中间反应项(E)”的则为“有效”;各项目训练前后没有变化的为“无效”。
(2) 在“情绪行为”领域的训练前后比较中,“轻度异常(M)”或“重度异常(S)”项目,训练后评估为“正常(A)”的为“显效”;“重度异常(S)”项目,训练后评估为'‘轻度异常(M)”的则为“有效”;各项目训练前后没有变化的为“无效”。
通过孤独症儿童评估结果分析表,不仅可以了解儿童在各领域的步情况,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项目分析,可以提供孤独症儿童干预的教学建议,既避免盲目地在已经达到的能力上反复浪费时间,又避免跨过台阶去训练目前无法实现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