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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孤独症患者已超过1300万人,并且每年以近20万人的速度增长,使其成为精神类疾病中发病率最高的病症之一。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一个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将初步建立。

这意味着2025年将是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政策发展的关键一年,有望为这些孩子及其家庭带来显著的支持和改善。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孤独症群体的关注,也为他们的未来提供了更多希望和支持。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该法特别针对残疾儿童入学及学前特殊教育提出了八项新举措,旨在为特殊儿童提供平等的入园机会,并推进融合教育,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义务教育阶段。
该法将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共有8条有关特殊教育的举措: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国家采取措施,倾斜支持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保障适龄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学前教育、儿童发展、特殊教育方面的科学研究,推广研究成果,宣传、普及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第二章 学前儿童
第十七条 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幼儿园就残疾儿童入园发生争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单位组织对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幼儿园生活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妥善解决。
第三章 幼儿园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域内残疾儿童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统筹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特殊教育,推进融合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者附设幼儿园。
第四章 教职工
第四十七条 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幼儿园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第五章 保育教育
第五十四条 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或者与其他具有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的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合作,根据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开展保育教育。
第六章 投入保障
第六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其中,残疾学前儿童的相关标准应当考虑保育教育和康复需要适当提高。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三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附设的幼儿班等学前教育机构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在2024年年底,一系列针对孤独症儿童的全国性支持政策密集发布。特别是2024年12月11日,全国首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浙江师范大学正式启动,这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启动会上,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多项重要措施:纳入特殊教育统筹:孤独症儿童已被正式纳入特殊教育范围进行统筹管理,旨在持续提高其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入学监测制度:我国已建立残疾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监测制度,将按照“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确保孤独症儿童得到适宜的教育安置。
鼓励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教育部鼓励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较大城市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扩大他们接受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机会。
探索助教陪读制度:教育部正在探索建立孤独症儿童助教陪读制度,以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教育支持。
据教育部介绍,目前已有20多个省份出台了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其中,山东省明确规定孤独症儿童教育的师生比为1:1.5,确保每个孩子都能获得足够的关注和支持。
此外,教育部还鼓励师范类院校设立孤独症儿童教育专业,并开设相关课程。例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已于2023年设立了孤独症教育专业,为培养更多专业的孤独症教育人才奠定了基础。
几天后,即12月25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推荐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的通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共推荐了61个地区作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其中,广东省的珠海市、广州市海珠区和深圳市南山区成功入选。
通知强调的主要内容
拓展特殊教育学段服务
全学段衔接体系:探索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中及以上的全学段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有效增加特殊教育学位供给。
财政保障机制:健全特殊教育普惠财政保障机制,完善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和资助补助政策,并探索建立面向所有残疾学生基础教育阶段的免费教育制度。
师资配备与待遇:加大特殊教育专业师资配备力度,加强教师待遇保障,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
资源中心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健全运行管理及监督评价机制。
扩大特殊教育服务对象
多元化研究与试点:结合区域教育发展实际,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孤独症儿童、多重残疾儿童、学习障碍儿童等特殊需要儿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试点工作。
培养机制:建立健全评估认定、课程教学、个别化训练和家校社协同共育等培养机制,重点探索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部)建设。
助教陪读制度:特别提出要建立孤独症儿童助教陪读制度,为他们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支持。
具体措施
学位供给:通过扩展特殊教育学段服务,确保每个特殊需求儿童都能获得适合其发展阶段的教育资源。
财政支持:通过完善的财政拨款制度和资助补助政策,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确保所有残疾学生都能享受基础教育阶段的免费教育。
师资力量: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力度,不仅提高了他们的待遇,还明确了更高的师资配备标准,确保教学质量。
资源整合: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科学管理,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2024年7月21日,中国残联联合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及全国妇联七大部委共同发布《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
该方案明确提出三大核心举措:
一是强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将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畴的政策要求,支持有条件地区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提升门诊保障水平;
二是完善康复救助机制,构建多层次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体系;
三是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孤独症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基准由现行6000元/年提高至7000元以上,切实保障特殊教育质量。
该五年行动方案通过多部门协同发力,着力构建覆盖医疗、教育、康复的全方位支持体系。
2024年是《“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该计划由教育部等七部门于2021年12月联合发布,明确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的目标,并将孤独症儿童教育列为重点领域,从以下维度推动结构性改革:
1. 国家政策:聚焦孤独症教育体系化建设
校网布局优化:针对孤独症儿童教育基础薄弱问题,要求科学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布局,鼓励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较大城市优先建设孤独症儿童专门学校,填补区域资源缺口。
融合教育深化:强调探索符合孤独症儿童认知特点的培养模式,通过研制教育指南、建立助教陪读制度等举措,推动其融入普通学校学习,形成“随班就读+特教支持”的双轨机制。
保障标准提升:与国家近期发布的《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形成政策接力,将义务教育阶段孤独症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6000元提至7000元以上,强化财力支撑。
2. 地方实践:全生涯服务与跨部门协作落地
省级政策创新:多地结合国家框架出台地方版“十四五”特殊教育计划,如上海、浙江等地试点孤独症儿童“早期筛查-学段衔接-职业转衔”全链条服务,部分省份将康复补贴覆盖至成年孤独症群体。
医教康融合突破:依托2024年新方案中“29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的政策杠杆,广东、江苏等地探索“医疗康复进校园”“社区康复驿站”等模式,打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资源壁垒。
3. 政策延续性:从“十四五”到中长期行动的升级路径
国家层面以2025年高质量特教体系初步建成为节点,通过《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延伸政策周期至2028年,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服务能力提质(2024-2028)”的递进逻辑。
这一过程中,孤独症儿童支持从单一教育干预向“筛查诊断-康复救助-教育安置-就业养老”全生涯支持网络演进,体现政策设计的人本性与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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