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作为学生社会化发展的重要场所,各类社交冲突的识别与处理始终是教育工作的重点。对于融合教育环境中的特殊需求学生(SEN),尤其是自闭症谱系、多动症及发育迟缓儿童而言,如何有效识别和应对欺凌行为更成为家校共同关注的课题。

本文结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太阳花影子老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希望能给融合中的家长一些启发。
今日分享
part1:校园霸凌行为的特征
part2:法律相关规定
part3:面对校园霸凌,我们应该怎么做?
一、校园欺凌的法定界定标准
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校园欺凌行为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核心要件:
其中欺凌方式的多样性有:
肢体欺凌:殴打、毁坏物品等物理伤害(占校园欺凌案件的42%)
语言欺凌:辱骂、讥讽等言语攻击(发生率约57%)
关系欺凌:刻意孤立、社交排斥(对SEN学生影响最为显著)
网络欺凌:隐私泄露、网络暴力(年均增长19%)
例如,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的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口头威胁、恐吓他人等。关系欺凌,也叫社交欺凌,是指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例如,在班级里故意孤立某一同学,不允许大家跟他交往,或者阻止他跟大家交往。
为此,我们需要给SEN学生足够多的方法和材料,提升其分辨能力,建立行为边界和应对能力。
二、校园霸凌关键概念的法律辨析
有时候,对某种行为是否属于学生欺凌,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家长之间、家长和学校之间甚至会产生争议或纠纷。因此,为了准确认定欺凌行为,需要弄清学生欺凌与另外两种行为的区别。
相 关 规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条:“学校应当教育、引导学生建立平等、友善、互助的同学关系,组织教职工学习预防、处理学生欺凌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对学生开展相应的专题教育,并且应当根据情况给予相关学生家长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教职工发现学生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
(一)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三)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四)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五)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应当关注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者学习成绩等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教职工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应当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当教育、支持学生主动、及时报告所发现的欺凌情形,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识别特需儿童是否遭受霸凌的指导:
以融合教育之名,向校园霸凌说 “不”
能力提升
1. 认知训练模块
建立"安全接触"与"危险信号"的视觉化判断标准
设计情景模拟课程
2. 应对技能发展
紧急求助流程演练
自我保护技巧培训(包括躲避、呼救等基础技能)
在守护特需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家长与学校应携手并肩,借助一系列有效策略,为孩子们打造一个充满安全感且能提供充分支持的环境。一旦怀疑孩子正遭受霸凌,第一时间与专业人士协作至关重要,这或许能成为帮助孩子摆脱困境的关键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