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性瘫痪概念
脑性瘫痪(Cerebral Palsy,简称脑瘫)是指在胎儿或婴幼儿时期,由于发育中脑部的非进行性损伤,所致的一组持续存在的中枢性运动发育障碍和姿势发育异常、活动受限症候群。其运动障碍常伴有感觉、知觉、认知、交流、行为的异常,以及癫痫和继发性骨骼肌肉问题。

脑性瘫痪儿童手与上肢康复治疗原则
脑性瘫痪患儿手与上肢运动障碍多种多样,而且随着年龄增长和成长,富有变化,所以采取适当的、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措施显得十分必要。
(一)以神经-肌肉系统为对象
对脑性瘫痪患儿来说,最重要的是抑制异常的姿势、运动,促进正常的神经-肌肉系统发育的促通训练。尤其在婴儿期,脑的可塑性强,是促进正常运动发育的神经-肌肉系统促通训练的最佳时期。
(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有学者认为,婴幼儿的脑性瘫痪患儿在中枢神经系统发育进程中本身不存在明显缺陷,如果在早期实施合理化的康复治疗,可提高脑自身的成熟能力,可期待通过脑的可塑性来弥补器质的损伤。而一旦挛缩、变形,肌肉-骨骼系统的继发性障碍形成,一方面要纠正患儿已形成的外周继发性障碍,另一方面还要改变已经养成的异常姿势和运动模式,治疗就变得困难了。
(三)活动能力受限的处理
正常发育的儿童在3岁前后,进食、大小便、穿脱衣服基本都能自理,移动也自由,将加入集体生活中去。而处在这个年龄段的脑性瘫痪患儿,多表现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受限,常需他人协助,从而限制他们进入普通托幼机构以及参与其他社会活动。
到幼儿后期,为了使患儿能适应集体活动,应注意培养患儿自理能力,特别是移动和如厕能力的获得。在这些活动中,不仅会用到上肢与手,如纵轮椅、整理衣服、个人卫生等日常活动能力,在特定情形下,还需要进行体位转移、平衡维持等活动。因此指导患儿学会应用轮椅操作、进食等辅具,以补偿活动能力缺陷也是很重要的策略。
(四)肌肉-骨骼系统的管理
由于脑性瘫痪姿势和运动存在定型性、强制性问题,随着病程进展,肌肉-骨骼系统容易出现变形、挛缩,须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预防或矫正。应用支具是预防肌肉骨骼变形的重要手段,必要时需采取外科手术治疗。
对脑性瘫痪患儿来讲,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关节活动度改善训练中,对痉肌、缩关节被动牵伸时,存在诱发牵张反射及肌腱断裂的危险。为避免诱发牵张反射,给予持续的伸张十分重要。在伸张四肢挛缩肌时,四肢骨骼起着杠杆样作用,用力过大、过猛,也可能会导致骨折。
(五)日常生活情景中的管理
患儿只在限定的时间、场所进行功能训练,而在家庭生活,以及学校环境中不进行训练和要求,那么运动训练效果将会大打折扣,甚至他们的运动功能有恶化的可能。所以,应当重视对日常生活情景中的姿势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并巩固训练获得的效果,进而使训练效果进一步泛化。对运动发育迟缓的婴幼儿,适当地加以姿势管理,就可以改善运动发育迟缓。日常生活中姿势管理主要针对仰卧位、侧卧位、俯卧位、坐位、膝立位、立位姿势进行。
训练要领
在脑性瘫痪惠儿的手与上肢运动功能训练中,除要掌握上述理论和原则外,具体训练中还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中枢向末梢方向
即首先训练控制躯干以及上肢近端的稳定性,再训练支持性或操作协调性与灵活性。
(二)抑制与促通相结合
中枢神经损伤所致运动功能障碍受整体性伸展协同运动模式或屈曲协同运动模式的影且随年龄增长,形成定型特点。康复治疗过程中,在采取抑制手法控制异常模式的同响,还须诱导其正常运动发育。时,
(三)维持姿势训练
维持姿势功能是运动功能发展的前提条件。有了维持姿势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完成运动功能训练的要求,并尽最大可能沿着正常发育轨迹发展。
(四)促进姿势和运动的对称性
正常运动和姿势都有左右基本对称的特征,这是正常运动的基础。进食、书写、体操和各种比赛活动等都必须从对称姿势出发,进一步获得非对称的“技巧”运动。脑性瘫痪患儿多呈现非对称性姿势,导致其运动模式也是异常的。
(五)诱发与强化
首先要诱导出现模式化的运动反应方法,进而向泛化的方向发展。在训练过程中,先诱发出达成目标所需的基本动作,再进行反复的强化训练,力图将运动模式稳固下来。进而将这些训练获得的动作,在日常生活活动中泛化。
当已经诱发出阶段性目标的反应时,还应尽可能使之持续。可从“时间的积累”和“空间的增加”两个方面进行。就肌肉收缩而言,长期、长时段等长收缩训练就属于“时间的积累”。而刺激部位或活动内容的增加会产生“空间的增加”。随着运动应答的强化,将获得的稳定姿势和动作模式,泛化到生活活动以达到康复目的。
(六)训练前放松肌肉
在做任何训练动作时,必须注意缓解肌肉紧张,否则训练难以进行。对整个身体都紧张的患儿,可使患儿身体侧卧,轻轻将手放在患儿的肩和腰部,先用一手固定腰部,然后另一手前后摇动肩,使之松软,除去紧张后再进行训练。还可先固定肩后摆晃腰部,这样变替进行。为了使患儿自身体验这种弛缓的感觉,要反复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