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椰菜君这段时间听到两件事。
其一,群里家长转发了条新闻,美帝某高中出了件令人气愤不已的事情。
这高中有位女生,已经19岁了,但心智尚处于6岁阶段。根据美帝的法律,她有权在普通公立学校上学,一直到21岁为止。但有天就出了大事。学校的一个男生,看见她站在楼上,就叫她下来,两人一同去了卫生间,做了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女孩的家人知道了这事,勃然大怒,要求校方从严法办这个“强奸犯”。结果令人跌破眼镜。“强奸犯”被校方勒令停学三天,然后高高兴兴回校上课,这就是所有的处罚。校方的解释是,女孩已经满18岁,系成年人,她走下楼梯一起进入卫生间,就表明她同意做这事;而成年人的事情,校方不能干涉。女孩家属愤怒谴责这个结果,认为这完全是校方没有尽到看管职责,不仅要严惩“罪犯”,还必须赔偿损失,打算维权到底。
其二,某家长的孩子原本在普小上学,学业不错,但备受同学霸凌。该家长左思右想,痛定思痛,把孩子转学到特校。孩子在特校交了几个好朋友,每天快快乐乐上学放学,称得上德智体全面发展。但有家长就不高兴了,愤怒谴责说,你这是挤占了真有需要的孩子的名额,令该家长一时左右为难,不知何去何从。以上两个事件应该如何取舍,椰菜君也不好多说,只想谈一点融合的(黑)历史以资参考。
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距今也就40多年,那时候是没有融合这事的。有障碍(主要是智力)的孩子们被贴上“低能力”的标签——可以教育但是不能和普通孩子在一起接受教育,送往特殊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孩子们隔离开来,类似美帝当年搞种族歧视的时候,黑白分校却宣称不同人种因为受到同等的教育所以事实上不存在歧视那样。
如果孩子被贴上“低能力”的标签,那么即使家长再不情愿,孩子也失去了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不被送往特殊教育学校。在那个时代,很显然,家长们的正常选择是力争避免被贴上这个标签。
英国伦理、教育和哲学家玛丽·沃诺克夫人受英国政府委托,调查了这方面的情况,于1978年发表了《沃诺克报告》,提出用“需求特殊教育”替代“低能力”,并提出“融合”观点,认为这些“需求特殊教育”孩子应当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此后,西方各国纷纷立法,要求普通学校系统给与这些孩子以特别的教育支持。
除了智力障碍患者外,还有三类孩子也被列为符合“需求特殊教育”。其一是具有某种障碍,比如阅读障碍、书写障碍、计算障碍、发展协调障碍、听觉障碍等;其二是注意力难以集中障碍,也就是目前所说ADHD多动症;其三是情感和社交障碍,也就是读者们最关注的自闭症了。
《沃诺克报告》估计,“需求特殊教育”孩子只占所有孩子总数的约2%。但2006年的一份调查发现,普通学校系统中“需求特殊教育”孩子已经占所有孩子总数的约18%。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能够得到更多的教育资源,许多家长开始追求给孩子贴上一个“需求特殊教育”的标签。
总的来说,就是在融合思想的主导下,特殊教育的规模持续缩小甚至于消失,普通教育则不成比例地投入大量资源去维持和满足“需求特殊教育”孩子,情况好像有些失控,至少是偏离了以前的初衷。
沃诺克夫人于2005年发表了一本小册子抨击这种现象,认为她所提出的“需求特殊教育”和“融合”概念被滥用了,人们走得太远。她的主要观点有三条:
1、“特殊教育需求”的概念原本是好的,有助于打破“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的刻板印象,但在实践中,由于“特殊教育需求”儿童的人数出现不切实际的膨胀,导致资金和资源的分配不公平。 此外,概念被滥用了,以至于人们认为所有“特殊教育需求”儿童都是一样的。但实际上,虽然某些此类孩子确实能够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但其他孩子则不能,普通学校无法提供他们需要的特殊环境和教育。
2、应该严格评估“特殊教育需求”,以保护真正有需求的孩子。在实践中,由于“特殊教育需求”孩子数量膨胀,该标签已经成为各方争夺的一块肥肉。 如果必须保留这个概念,则应该把它作为进入特殊教育学校的“通行证”。
3、“融合”已经走得太远。患有严重疾患的儿童应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目前普遍存在的普通学校应该为这类孩子提供教育的期望,是《沃诺克报告》的“灾难性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