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常有家长问:有必要专门对智力障碍孩子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吗?我的孩子将来生活能自理吗?如何才能训练和提高智力障碍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对此,我们进行了多年的研究。我们认为,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和内涵,这种规律性是人们正确地认识和开展儿童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的基础。智力障碍儿童发展生活自理能力是可能的,且对于其整个身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智力障碍儿童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的内容包括大小便、饮食、衣着、个人卫生、睡眠和安全等六个方面。家长在训练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时,必须做好充分的物质与思想准备,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有计划的系统训练。对年幼的儿童进行训练应注重基本技能的掌握;对年龄较大的儿童,应注重能力的综合和全面提高,注重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图片
生活自理能力主要是指每个人独立地完成与基本生存和需要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活动。一般说来,这是一些与人的基本生存和需要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活动,如吃饭、穿衣等。个体在生长过程中,随着动作的发展,其技能的学习与掌握能逐渐地达到脱离他人协助而独立完成的地步。培养生活自理能力的目的就是要使人对日常生活中一些基本活动能自己独立料理,保证身体健康,适应社会生活规范。生活自理能力的基本内容包括饮食、大小便、衣着、睡眠、卫生和安全等六大方面。其中大小便和饮食是人体新陈代谢、维持生命的第一需要;睡眠和卫生是保证健康、免受疾病侵扰的需要;衣着具有保暖与遮身的功能,为人体所必需。上述种种方面又都同时具有安全问题。一个人如果基本上具有上述六大方面的独立料理能力,那么他就能够顺利地应付一天的生活,从而对适应日常生活有了基本的保证。

2.正常儿童生活自理能力
正常儿童生活自理的能力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的。
儿童生活自理能力是逐步获得的。饮食起居的几个方面交叉得到发展,但获得基本自理的进程是有先后的,最先发展的基本自理能力是大小便;其次是饮食;第三是穿戴、睡眠;最后是个人卫生。当然,达到基本自理能力以后,自理能力仍在发展,即自理的水平是不断提高的。另一方面,随着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的获得,儿童独立活动内容越来越广,活动的强度也增大。这时儿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就越来越重要。因此,在指导生活自理的同时,必须相应地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儿童维护自身安全的能力,使儿童达到真正的自理。
这里,有两点需要特别加以说明:①以上所列举的生活自理内容并非是生活自理的全部内容,而是生活自理的六大方面在不同时期的一些典型行为;②需要正确对待各个年龄阶段的生活自理能力。一定年龄是孩子自理能力发展进程的大致标志,并不是唯一的标志。对某个具体儿童来说,完全可能发展得稍迟或稍前一些,这都是正常的。
3.发生和发展
那么,生活自理能力又是如何得到和发展的呢?是否到了一定年龄后,儿童就能自然而然地得到相应的能力呢?以上所述的生活自理能力是个体在生长过程中,随着动作的发展、技能的学习与掌握,逐渐地达到的。这里同样要加以说明两点:一是生活自理能力的获得必须以一定的条件为前提,即生长成熟和动作的发展需达到一定水平。试想一个尚未长出牙齿的婴儿怎么可能咀嚼食物呢?又如孩子的精细动作不达到一定程度,就不可能掌握系鞋带、扣纽扣等技能。二是生活自理技能必须经过学习训练才能掌握和巩固。有这么一个事例,在一所全国闻名的学校里,有一个四年级的学生,每天带的午饭都有一只鸡蛋,这只鸡蛋都是由他妈妈剥好壳装进饭盒的。有一次妈妈来不及剥鸡蛋就把它放进饭盒里,吃饭时,这个孩子竟然犯了难,不知怎样对付鸡蛋,最后只好再带回家。显然,这个事例中,孩子不仅仅是因为缺少剥蛋壳的经验,而且他没有经历过剥蛋的训练技能。有一首顺口溜描写被家长娇惯的孩子:“吃饭妈妈喂,走路爸爸背,长到18岁,干啥都不会。”这更生动地说明了生活自理能力并不是随着年龄增长而自然而然地就会的,而是需要经过一定的学习锻炼才能学会的。
汪文鋆, 弱智儿童家庭教育咨询. 浙江教育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