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亲属和受障者年纪增长,面对重残精障人群”学校已出来、企业进不去、居家难照顾“的情况,托养成为大家心中十分关切的需求。7月份,深精协公众号7月专题拟定为“托养”,听听亲属、自倡导者、专业人士的声音。
《关于成年受障者托养服务的建议书》
作者:廖少华
-重度自闭症青年的母亲
-深圳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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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年迈体弱的母亲,儿子年近四十岁,是一个重度的心智障碍者。我们家就是这样一老一残的组合。儿子的父亲早在十九年前因病逝世西去。只好由母亲独自抚养儿子,过中的艰辛和压力,生活之苦无言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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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已年迈,越来越没有精力照顾成年儿子,幸好深圳只仅少有的专业成年的心智障碍的机构。儿子经过评估后,接受了深圳慧灵机构的社区化服务。
每周一至周五在机构托养,周六、日回家生活。由于专业的服务和同伴相处的快乐,儿子情绪行为能力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善和进步。而我这个年迈的母亲终于也可以放松一下时刻紧张的神经,有了一些喘息的空间,使到身体得以慢慢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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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儿子在服务机构每月的服务费、伙食费等需要四千多元,对于一个已是退休十多年的母亲,相当于退休金的百分之九十几了,这都是生活无法承受之重。而慧灵机构在盐田,路途很远,需要坐很久公交才能到达,这对儿子和我都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我对未来之路感到迷茫和担忧!
希望政府能尽快完善残疾人的托养多元化政策,以解深圳成年心智障碍者成千上万的个案的后顾之忧!现提出以下建议:
1、成年的残疾人应得政府切实的权利保障,不能以家庭收入,包括退休金的平均数和最低收入的差距,再确定是否给予低保的待遇;
2、政府有关部门适当调整兴办民办机构的审批条文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成年社区化服务,使得服务更充足,可以就近满足重度的残疾人的托养服务的需求;购买民办社区化服务,支持解决服务机构的资金和场地问题,为成年服务机构师资提供服务技术培训的支持。
3、加强社区管理和居民的普法宣传力度,妥善处理辖区内针对心智障碍者的歧视问题,为遭遇歧视的心智障碍者及家庭合理的提供法律支持;
4、政府相关部门加快完善成年残疾人的保障制度,加强成年残疾人的保险信托力度和支持托养服务补贴。
5、十八岁以上的成年残障者,正是青壮年期,按照常态,他们的服务理念,不应该提前进入封闭的托养模式。这个年龄应该在社区的依托下,在服务机构多样化进行正常简单劳作、生活和活动的时间。
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机构开展社区服务模式,借鉴国内外残疾人社区化服务的二三十年丰富经验(如慧灵服务机构),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迅速复制和发展!
附:廖少华女士与儿子的合影
特别感谢:
廖少华女士提供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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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本文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