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整体的评定方针
(一)观察分析要点
评定的主要项目之一是对姿势反应和对包括摄食活动在内的精细运动的评定。这里所说的姿势反应的评定不只是通过对姿势反应的检查来看其发育所达到的阶段,更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1)各种姿势反应之间如何进行协调。
(2)患儿如何自发地应用这些姿势反应及如何适应姿势反应的异常状态。
(3)关于运动发育的评定,也不能只观察患儿的发育水平达到哪个月或年龄,还要同时观察运动发育与患儿的社会性、交流能力、智能发育的关系。
(4)评定要扩展至患儿与双亲及家庭成员的关系,以及家庭环境对患儿的影响等。
(5)必须考虑到患儿的感觉运动经验和有无感觉障碍等多方面问题。
(二)姿势模式与运动模式
脑性瘫痪患儿异常问题的发生不是各块肌肉或各组肌群本身的障碍引起的,而是因多群肌肉的活动缺乏协调性所致。在临床上表现为运动模式间的不均衡,出现特异的姿势与运动模式,而且运动的种类被限制在少数的、定型的模式上。也就是由于矫正反应与平衡反应的发育受阻碍及原始的反射残存,使患儿的运动发生困难,常以异常的、代偿性运动代替应出现的正常运动。在发育的初期阶段出现的这些异常运动模式也有可能将来变为较为正常的模式。评定时要考虑到由姿势模式与运动模式所决定的运动的质量。
(三)运动模式的性质
判断运动发育正常与否,不能只依据是否达到发育指标,必须考虑到与姿势和固有运动要素有关的感觉运动行为的质量,运动模式受自律的姿势反应影响,这些自律的姿势反应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又左右着姿势紧张的状态,两者呈相辅相成的关系。
(四)姿势肌紧张
姿势肌紧张评定各块肌肉或各组肌群的状态,而应评定姿势肌紧张在全身的分布状态。评定过程中若在末梢部、远位部见到异常姿势肌紧张时,要考虑到它与近位部各种模式的相关性。另外,姿势肌紧张的程度及分布要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兴奋状态、努力地做某种目的性动作时、身体各部位在空间中的方向性、身体姿势力线等因素,都影响着全身的姿势肌紧张。
(五)自律的姿势反应
c只有各种矫正反应的相互作用才能保证翻身和腹爬等姿势的变换和前进移动运动的进行。人类通过平衡反应才能获得姿势的控制与平衡功能。矫正反应和平衡反应的运动构成要素,在有意图的运动中被统合在一起,构成协调运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