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提交了《关于推动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保障特殊需要儿童平等获得学前融合教育机会的建议》。
“经过调研发现,在我国,儿童多样化状况越发凸显。特殊需要儿童(各类残疾儿童以及许多未明确归入现有残疾类别的障碍儿童,如多动症、注意力障碍、社交障碍、其他先天发展障碍)数量在不断增加。”邰丽华表示,特殊需要儿童在3~6岁阶段接受学前教育的状况不容乐观。根据教育部网站公开数据(《学前教育分年龄幼儿数(总计)》),2020~2021学年初全国在园残疾幼儿共计36832人 ,当年入园残疾儿童13361人,在园及入园残疾幼儿占同口径所有儿童总数量的比例很低,需要进一步关注。
融合教育开始向非义务教育阶段拓展
在教育体系和社会工作中,融合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作为体系的基础,学前融合教育的地位尤为重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出台,明确表达了融合教育开始向非义务教育阶段拓展,对学前融合教育的推动工作亦提上日程。
邰丽华指出,目前,造成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入园率低的主要原因包括:实施学前融合教育的责任主体不够明确,普通幼儿园接纳特殊需要儿童的意愿及能力普遍不足;相关部门及相关社会主体(残联及教育部门,家庭、医疗及妇幼保健系统)对特殊需要儿童发展规律关注不足,相比康复需求对学前保育教育需求重视不足;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保障支持体系薄弱。
对此,邰丽华建议首先要完善法律和政策保障。她表示,参照针对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零拒绝”政策,所有幼儿园应当承担接收本社区内特殊需要儿童入园的主体责任,保障适龄特殊需要儿童就近入园、应随尽随;教育、卫健、残联等多部门合作建立特殊需要儿童学前入园的台账登记管理系统,根据儿童的实际状况和专业的教育评估结果,采取适宜的教育方式;优先采取普通幼儿园实施的学前融合教育,适当发展学前特殊教育。
其次,搭建有效的“医教康”协同机制。多部门协同,做好家庭端、妇幼保健以及医疗体系及学前教育体系专业人士的科普教育及培训,引导各方认识学前教育与康复干预的不同作用;遵循儿童发展规律,重视特殊需要儿童的学前教育需要,引导和支持家庭在适龄阶段帮助孩子入园接受教育;关注特殊需要儿童的幼小衔接需求,为学前融合教育到义务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衔接过渡提供支持。
另外,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教育、残联、财政等部门应当提供具体措施保障特殊儿童就近接受免费学前教育,并为幼儿园开展学前融合教育提供公用生均经费及开展学前融合教育所需的其他经费。
最后,教育部门主导建设能够系统促进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专业支持体系。培养学前融合教育师资队伍; 培训在职学前教育工作者,使其掌握开展学前融合教育所需的知识与技能;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幼儿园配备具备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资源教师或学前特殊教育教师;筛选和支持优秀的幼儿园或专业机构承担区域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功能,为本地幼儿园开展学前融合教育提供培训及巡回辅导。
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除上述建议之外,邰丽华还建议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残疾青年就业力准备。邰丽华说,目前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无法满足需求,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首先是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少。以残疾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机会为例,我国仅15~17岁残疾人口就达约150万,而2020年全国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在校残疾学生只有17877人。
其次是管理机制不健全。残疾人职业教育本身处于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交叉地带,残疾学生就业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就业率需要多部门的协调统筹。
另外,培养目标不清晰。残疾毕业生实现就业的路径要比非残疾毕业生更复杂,职业教育学校需要深入掌握残疾人就业规律,保持信心和耐心,帮助学生打好基础。但现实中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就业发展相对脱离。这一问题亟待整个行业树立明确培养目标,提升专业性、从长计议。
最后,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支持及保障机制不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需要为残疾学生提供实岗、实习和见习机会,帮助残疾学生在实践中全面成长。
针对以上问题,邰丽华建议:第一步要明确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工作协调机制。借助将要修订出台的《职业教育法》,将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管理纳入国务院领导的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在顶层设计层面将残疾人职业教育作为一个完整工作体系纳入全国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全局之中,形成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人社和残联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多部门协同支持的管理体系。
第二步明确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建设和优化残疾人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根据《职业教育法》《“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即将出台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21-2025)》,将实现就业作为明确的长期目标,重视每一个学生的就业潜能,从生涯发展、终身学习视角出发,围绕自立生活能力、通用职业素养以及专业职业技能等三类核心素养,搭建职教课程、就业转衔支持体系。
第三步,教育管理部门合理布局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明确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人职业教育中的角色定位。发挥特殊学校资源中心的角色,支持普通职高接纳更多残疾学生,通过整合普特资源实现残疾人职业教育提质扩容。
另外,还要鼓励其他社会资源举办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将所有办学形式纳入统一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保障力度。
最后,还要完善整体的支持系统,教育部门应当协同人社、残联等部门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系统,提升残疾毕业生就业率。人社等部门提供激励措施促进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实习、见习机会。支持企业及学校内部培养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或利用政府采购机制将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引入支持系统,为残疾毕业生就业转衔提供支持。残联应当动员社会组织开展就业支持工作,充分动员社区资源促进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