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六院郭延庆
与物理世界接触,名事状物的“言指”行为虽然难为客观精确,但毕竟言者与听者同处一个物理世界,言者有指,听者有应,相异、相然、相否都还可以因为与共同的第三者(外在刺激)的接触而直观自明或者经过反复接触而得到印证。
与人际世界的接触,他者(听者)言说举动,虽不似物那样相对恒在,但也客观可察可记,言者听、仿、读、写,其源头也可追溯。
与自己的内心世界接触,由内在世界的刺激所激发的名事状物的“言指”行为,取言者言称“我牙痛”为例,言语社区对这类来自言者内在世界的刺激(私有刺激,Private stimuli,不可被公开观察、测量、分享的刺激)所激发的言语行为又是怎么样塑造并强化、建立的呢?
Skinner在言指(The Tact)这一章里提供了四种可能的途径(There are at least four ways in which a reinforcing community with no access to a private stimulus may generate verbal behavior with respect to it):
1.借内在(私有)刺激普遍伴随的外在(公有)刺激:牙痛是一个内在刺激(痛觉刺激),但牙和牙龈组织的病变(肿胀、发红、龋变的牙和牙龈)是普遍伴随痛觉刺激(内在刺激,私有刺激)的外在(公有)刺激(可以被他者感知的刺激因素)。这个外在刺激(公有刺激)就可以被言语社区利用,来建立对内在刺激(私有刺激)激发的言语行为的强化。
Skinner进一步举例说,这就像一个盲人通过触觉(内在刺激)感知一个物品(外在刺激),而他的老师通过视觉(内在刺激)感知同一个物品(外在刺激),再结合仿说,教会一个盲人命名该物品并强化此命名的言语行为是一个道理,这里最关键的纽带是,触觉性的刺激和视觉性的刺激(都属于内在刺激)是相当紧密的由同一个物品(外在刺激)相联系着。
这里,需要大家了解三类刺激的不同:外在刺激(物品),该刺激引发内在刺激变化(触觉与视觉),觉知就是一种言语行为反应(命名物品)。
严格意义上,一切感觉都是内在刺激(视触嗅听味以及本体感觉),我们经常会把视觉误会为外在刺激,那是因为我们都能看。对于一个不能看的人,看的体验就只能是看者的内在刺激了,但他可以触知一个外在刺激,如同一个能看的人看而知一个外在刺激。这些“知”又都需要言语社区的教育(强化)而获得(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言语行为)。
在行为学里,刺激代表着世界中一切的物与事(包括行为前、后事件以及行为本身的事件)。
2. 第二条途径是利用针对内在刺激的并联反应(collateral response),而这些并联反应对听者和言语社区而言,往往是外在刺激(公有刺激)。譬如,牙痛(这个内在刺激)除了触发“我牙痛”这个言语行为,往往还触发“以手捂住牙这部分脸颊”、“皱眉等特定的面部表情”或者“以特定的时序发出的呻吟声”等等。当言语社区看到这些外在行为反应(外在刺激)的时候,也总是能够有效而且恰当的强化言者“我牙痛”的言语行为。
3. 第三种途径就是利用比喻或者替代等“扩展言指”的方式而完全绕开内部刺激。比如心情低落(被压低,几何学),情绪激越(整合不良的兴奋激惹状态,紧张),心花怒放(时序和几何)等言语行为,大概取义于一些内在刺激与外在刺激在几何学、时序性和强度上类似(或常相伴随)的一种类比(或替代)言指。通过这样的扩展言指行为,听者不必获取内在刺激本身,也能对由该刺激而激发的言者行为有所然、异、否(只是,听者对此类言语行为反应没有那么确切的把握去反馈而已)。
4.如果一个行为是用来描述自身,即对行为自身的行为反应,比如“我在开窗户”,言者开窗户的行为与言者的“我在开窗户”的言语行为,对听者而言,同时但分别是一个外在刺激(公有刺激,分别借助于听和看而知其存),对言者自己,这也是同样的外在刺激。但言者描述自身行为的言语行为并不总是能够得到言语社区的强化,相反,甚至有可能得到惩罚,因此,言者描述自身行为的言语行为就有可能在听者看来消失或者消退,但对言者而言,却不尽然,他的开窗户的行为刺激可能依然足够强大到引发描述该行为的“言语行为”,只是这个时候,他的“言语行为”变为一个只有言者自己感受到的“内在刺激”(私有刺激),是一种未公开声张的听者为自己的“言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