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的培训不断围绕着的一个很重要的主题就是语言行为,包括培训国内从业人员关于《语言行为里程碑及安置计划(VB-MAPP)》的评估,分析以及教学计划的设计。
这一次很高兴有机会在星空半步的平台与大家分享和讨论语言行为。
斯金纳在1957年出版的《语言行为》的第一章,提出了语言行为的功能性分析这个概念。当时对英文字“Verbal”还不是特别广泛的使用,斯金纳认为的“语言行为”(Verbal Behavior)中“语言”,并不仅包括发声的语言,同时他将任何有功能的沟通方式都包括在“语言行为”中。例如:手语、图片、书面语言、手势、摩斯密码……因为它们都具有沟通的效果,所以在斯金纳的语言世界里,它们都是其中的一份子。
语言行为看中的是这个沟通的功能,而不看重沟通的方式。
例如:一个儿童为了得到糖果而大哭,那么在语言行为中,“大哭”就是一种沟通方式,是儿童一种提要求的方式。同样的情况,如果这个儿童跟妈妈说:“要吃糖”,那么这个沟通方式在功能上和刚才的“大哭”是一样的,它们都是儿童和妈妈要求吃糖的一种功能相同但是方式不同的沟通途径。在实际教学中会依照语言行为功能教授儿童使用恰当的表达方式。
Q1:语言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斯金纳对语言行为的定义是:“一个能够被另一个人的反应所强化的行为。”
条件是对方能够理解这个行为。例如:路人甲用中文问路人乙:“地铁站在哪里?”,如果路人乙是能够听懂中文的,那么可能会回答:“前面直走右拐就到了。”,在这个对话中,路人甲的行为就得到了路人乙的回答作为强化,那么路人甲的这个行为就符合斯金纳的语言行为的定义。
在这里要留意,斯金纳对语言行为的定义并不局限于口语的,也可以是手语,上面的情况,如果发生在两位使用手语的聋哑人士之间,也是符合语言行为的定义的。不过如果一方的行为未能操控另一方的反应,例如上述例子中,路人乙听不懂中文,没有给予路人甲任何的回应,那么路人甲的这个行为就不符合语言行为的定义了。
Q2:在涉及到语言行为的培训或书籍中,常看到的“说者”和“听者”应该如何理解?
在语言行为中,说者可以是说话的人、写字的人、打手语的人,只要是能够表达自己沟通行为的人都是说者;而听者就是在接受到来自说者的信息后,作出回应的人。
上述问路的对话中,路人甲就是说者,路人乙则是听者;在聋哑人士对话中,问路的也是说者,回答的便是听者。
斯金纳在对说者和听者的定义进行解释的时候,也提到两者可以同时存在在一个个体内,也就是一个人,他既可以是说者也同时可以是听者。回想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免不了有时会自问自答,在这个过程中就分饰了两个角色。
Q3:在涉及到语言行为的培训或书籍中,常看到的“说者”和“听者”应该如何理解?
形式包括就是不同的表达方式,可以是口语的、手语或者书写等,然后关心的就是表达的功能,也就是为什么对方会这样表达呢?他是有求于我?还是想和我分享他看到的事物?或者是和我聊天?
斯金纳在《语言行为》中就是这样说明的:“我们首要的任务就是简单的描述:这是人类行为哪一个分支的表象?当这个问题被回答后,我们就进入解释的层次:与这个行为相关的状态是什么?对决定它是功能的变量都有哪些?”
在给有语言发育障碍的儿童做评估的时候,往往会出现这类的问题,当评估者手拿一个彩色的棒棒糖,然后问儿童:“这是什么?”,儿童可能很快地回答:“棒棒糖。”在这里,首先形式上是口语的,功能的话就是对物品的命名,这个大家应该认同。
那么当评估围绕棒棒糖进一步拓展的时候,评估者会问:“这是什么形状的?”(假设评估者手拿星星形状的棒棒糖。),儿童回答:“棒棒糖。”;评估者再问:“它是什么味道的?”,儿童仍旧回答:“棒棒糖。”评估到这里,相信大家都看出问题了,这个儿童无论问题是怎样的,只要看到“棒棒糖”,他就说“棒棒糖”,他根本没有理解问题的重点,那么这个儿童在语言对话的功能上就出现了障碍。
再举一个例子,孤独症谱系障碍的有些患者,其中一种刻板的行为就是问他见到的人对方住在哪里,他们可能是见到就问,见一次问一次,那么这样的语言行为,它的功能是什么呢?显然不是为了得到一些信息,甚至可以说在语言行为上这样的行为是没有功能的。
Q4:应该如何去对语言行为进行测量?
语言行为的单元包括:前因、行为和结果。这其实就是在应用行为分析中提到的三期后效关联。
语言行为中的因变量泛指可以测量和记录的,例如:名词、动词、形容词、介词、语言的长度。自变量分为反应前的刺激控制和动机操作,以及反应后的强化、惩罚、消退、条件强化、条件惩罚以及间歇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