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儿童福利院(赤峰市儿童康复中心)是1995年9月建院,是全市唯一一所儿童福利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收养赤峰市12个旗县区的孤残儿童和弃婴,提供养护、教育、医疗、康复、托管等服务。95年核定床位150张,现有孤残儿童122名,其中弃婴100名,孤儿22名,残疾率90%。职工编制25名,现有在编职工26名,临时工14名。院内组织建全,历年来多次受到国家民政部、自治区、赤峰市党政部门奖励12项,1999年被评为自治区I级儿童福利院。该院严格按照《国家II级儿童福利院的标准》要求,以人性化为重点,为孤儿提供亲情服务,强化功能、科学康复,不断提高儿童的养育水平。开展了家庭寄养、助养、涉外送养、领养等。根据儿童的年龄、智力、残疾程度,分为婴幼儿班、康复班、学生班,分别进行养育、教育、康复训练。实施婴儿成长教育,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