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闭症回合式教学法(DiscreteTrialsTeaching DTT)的基本结构由四个部分组成:教者的特定指令,孩 子的相应语言或动作,必要的辅助,以及有效的反馈。
首先,就特定指令而言,必须注意以下几点:教者的指令应简明 易懂,不要拖泥带水;教者每次发出指令后,给孩子3到5秒的时间 反应。随着孩子的进步,指令可逐渐复杂多样化。
其次,关于要求孩子完成的相应动作,其注意事项包括:每一参 与人员应该事先明确对孩子反应的要求;教者必须掌握循序渐进的 原则,如先奖励孩子看教员的脸,然后奖励眼光与眼光的接触;教者 随时奖励孩子自然的良好表现,如表扬“坐得好”等;不鼓励孩子抢在 指令以前的超先反应。
再次,关于必要的辅助,要认识到辅助的目的在于加速学习减少 障碍,而辅助的方法包括使用眼光指示、身体距离、手势指点、口头指 示以及手把手辅助等;辅助的过程是由少至多,然后逐渐撤消辅助; 辅助的开始一般是在连续两次单元失败以后;由孩子的分心导致的 单元失败,不应由辅助而应由后果来调控;对有辅助成功所给的奖励 要小于独立成功所得的奖励。
最后,关于有效反馈的要求:教者要在孩子作出反应后马上给予 反馈;对正确的反应给以口头表扬加奖励,对不正确的反应给以鼓励 性反馈,而对不良行为则给以批评性反馈;反馈要有一致性,如不要 笑着说“这不对”以免使孩子混淆对与错的界限;反馈要有示范性和 具体性,如称赞孩子“坐得很好”而不是简单地称赞“好”;奖励物要事 先准备好,并要符合孩子的喜好;奖励要逐渐淡化和自然化,如从物 质性奖励过渡到社会性奖励等。

自闭症回合式教学法的基本结构
在选择具体的教育训练程序的过程中,有些重要的考虑因素。 其中包括:孩子有没有必要的前提性技能;该技能对孩子和家庭是否 重要;该程序与孩子的发展阶段是否吻合;该程序及所学得技能是否 有助于减少问题行为;该程序及相关技能能否帮助孩子学得其他技 能;由该程序所学得的技能是否能普遍化;孩子能否在比较合理的时 间范围内学会该技能等等。教育人员可以根据这些考虑的结果,有 针对性地选用以下介绍的一些程序教者也可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一些适应孩子独特情况的新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