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障碍行为矫正
由于学校的学习是团体性的,课堂的组织、课堂的规模大小、课程的设计与安排、课堂空间的使用等等都对教学有一定的影响,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具有一定的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但由于许多学习障碍儿童具有一些特殊的学习与技能上的问题,对于这些儿童,教师除了遵循日常教学中的一些原理与原则外,还必须运用一些特殊的策略与技术。
1.行为矫正
行为矫正是一种改变人类活动(既包括学业又包括社会学习活动)的方法,通过系统地改变环境事件来产生可观察的行为在特定方面的变化。
行为矫正方法是由学习理论研究者如斯金纳(B.FSkinner)等所建立的一种通过操作性条件反射概念来研究如何改变行为的系统的方法。这一方法强调两个基本概念:一是系统的程序,指一整套改变行为的方法与过程(顺序);二是所改变的行为应该是可观察的,它的变化可以归因于特定的教学技术。行为矫正的基本假设是:只要在儿童的行为之后给予合适的刺激,就可以对此行为作改变。这也是对行为矫正最简单的解释(详细内容请参阅有关儿童行为矫正的书籍)。
2.行为测量
(1)定义行为。在运用行为矫正方法对行为进行改变之前,要对想改变的行为进行定义与测量。如果对行为没有一个明确或精确的定义,改变行为便无从谈起;只有对行为加以定义,才能使行为得到科学的测量。在定义行为时必须保证行为是可以观察的,如“离开座位”与“说话”行为是可以观察到的行为,观察者可以可靠地进行记录。同样,打人、踢椅子、做鬼脸、把书扔到地上、微笑、说“谢谢”、正确地完成数学作业、正确地抄写单词等都是可观察的行为;而自我概念差、生气、多动、幽默感等概念的模糊性较大,不能直接进行测量与改变,就需要进行更加具体与清楚的定义。例如,多动行为就是一个不可以直接测量的行为,因为其表现很广泛,可以是坐立不安,也可以是经常离开座位在教室里走来走去,或注意力很不集中经常被细小的事物分心等所以多动行为可能在每个儿童身上的表现都不一样,还要视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的具体详细的定义。
行为矫正方法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就是想改变的行为必须是具体的可以观察的行为,并且这个行为可以直接测量。所以如果一种行为不能直接测量,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进行行为矫正。
(2)行为测量。我们已经指出测量行为时要直接,所谓直接就是要测量行为本身,而不是行为的结果。例如,如果你对攻击性行为感兴趣,你应该测量在课堂中攻击性行为的一些特定内容,如打其他同学,而不是依赖于学生或有关人员对某种测验或问卷的反应;如果你对阅读感兴趣,你应该测量学生对教学材料的正确阅读率,而不是依赖于标准成就测量得到的分数。
对行为的测量除了直接测量外,还应该是日常的测量,即应在日常生活或学习中测量行为。日常测量使所测的行为更加精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