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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答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连续4个文件回复孤独症相关建议、提案

来   源:恩启北京教研中心(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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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孤独症的各项建议以及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各项提案做了连续答复。小恩对答复内容进行了整理。
关键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孤独症相关建议、提案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孤独症的各项建议以及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各项提案做了连续答复。小恩对答复内容进行了整理。具体如下:


最新答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连续4个文件回复孤独症相关建议、提案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67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孤独症早期筛查和早期诊断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中国残联,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孤独症是一类发生于儿童早期的神经性发育障碍。调查显示,我国儿童孤独症患病率为7‰。儿童孤独症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目前主要治疗途径是康复训练,最佳治疗期为6岁前,如能在3岁前接受科学干预,可不同程度改善患儿症状和预后。2021年,我委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加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评估,探索建立以儿童孤独症等发育异常为重点,在社区可初筛、县级能复筛、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和康复的服务网络。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儿童精神心理科或儿童心理保健门诊,加强儿童精神心理专科建设,促进儿童心理学科发展。教育部通过扩大孤独症儿童入学机会,持续提升孤独症儿童教育工作水平。中国残联通过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支持家长服务,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更多支持。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开展儿童孤独症普遍筛查。2013年,我委联合中国残联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将儿童孤独症纳入其中,组织开发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简称预警征)。2017年起,我委将预警征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辖区内常住儿童提供。2022年,我委印发《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明确各级机构职责任务,指导各地针对孤独症开展健康教育、筛查(初筛、复筛)、诊断、干预康复等服务,探索建立乡级初筛、县级复筛、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和康复的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服务网络。


(二)关于加强基层筛查诊断人才培养。一是加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儿童孤独症筛查能力和对发育偏异儿童的干预指导能力,并针对性地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复查和诊治。二是加大康复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我委会同教育部、中国残联筹建中国康复大学,加强康复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定专业培训标准和培训基地标准。中国残联通过开展康复人才实名制培训和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等,有效提升了孤独症儿童康复专业人员的服务能力。


(三)关于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和后期干预工作。2017年,国务院颁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推进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及信息共享。我委在《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中,明确要求各级机构定期统计汇总辖区内筛查异常儿童基本信息与数据,并逐级上报;要求各地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信息互联共享。中国残联通过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和孤独症康复教育试点项目,支持各地完善康复服务设施,初步满足各地孤独症儿童就近康复的需要。教育部不断完善特殊教育政策,印发《“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鼓励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入学评估,规范孤独症儿童教育及助教陪读,鼓励各地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相关专业。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您的建议对于推进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具有积极意义。我委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孤独症的早期筛查和早期诊断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基层儿童孤独症筛查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实现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广覆盖;二是加强孤独症诊断干预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孤独症诊断干预服务能力;三是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筛查干预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推进《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实施。四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孤独症儿童的干预康复工作。教育部将不断完善特殊教育政策,指导各地各校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升孤独症儿童教育工作水平。中国残联将积极配合医疗保障部门,推动各地落实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指导、支持各地试点开展以家庭为中心的残疾儿童早期干预,为符合条件的孤独症等残疾儿童提供家长培训、亲子同训、家庭环境评估与康复指导等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7月8日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392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加强对残疾儿童保障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医保局、中国残联,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不断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先天残疾发生,2021年全国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分别达到70.9%、93.5%,产前筛查率为85.7%,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为98.0%和97.1%。我国出生缺陷导致的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明显减少,神经管缺陷等重大出生缺陷发生率显著降低。国务院颁布《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条例》,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进儿童残疾早期筛查及干预。中国残联在全国40个城市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试点,提供康复救助服务144.6万人次。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从2019年起,将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50%,推动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残疾孤儿手术治疗和康复训练22.3万人次。教育部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指导各地高校扩大特殊教育招生规模,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配备和奖励等。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儿童残疾预防、干预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落实。我委印发《全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方案》,指导各地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推动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策略,提升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先天残疾发生。二是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我委会同中国残联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明确0-6岁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等五类残疾筛查、转介、评估以及早期干预等相关服务工作要求。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推动建立0-6岁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诊断及康复救助衔接机制,促进残疾儿童信息共享。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我委会同科技部实施“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署“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等研究任务。四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以“预防出生缺陷日”为契机,连续6年组织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主题宣传活动。编发出生缺陷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系列丛书,制作残疾预防公益广告和宣传视频。


(二)关于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一是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推动各地建立救助制度。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升残疾儿童保障能力。二是加强康复服务供给。中国残联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康复定点机构管理水平。支持各地加强残疾康复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从5000余家增加到近9000余家。三是规范康复服务。我委印发《儿童孤独症诊疗康复指南》《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制定康复服务团体标准,强化培训,指导相关机构规范服务。四是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国家医保局采取排除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未将康复治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排除在外,各地采取积极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康复治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关于发展残疾儿童特殊教育。一是健全特殊教育体系。2022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部署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推动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二是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落实“以县级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三是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和高中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推动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高中教育发展。四是强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22年,教育部发布《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五是推进融合教育。加强普通与特殊教育融合、推动职业与特殊教育融合、促进医疗康复和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六是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优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逐步推进特殊教育资源全覆盖。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继续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预防和减少先天残疾,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会同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共同推进儿童残疾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展特殊教育。推动落实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7月8日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286号(医疗卫生类197号)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健康中国,综合施策,解决儿童青少年亚健康问题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国务院妇儿工委,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健康。一是构建儿童健康政策支持体系。坚持儿童优先理念,制定实施4个周期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将保障儿童健康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二是加强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设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2个、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5个、儿童医院158家、妇幼保健机构3031家。三是强化儿童重点疾病防治。近年来,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控技术指南》《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等文件,加强儿童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精神行为异常等问题防控工作。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重视早期筛查,完善预防体系。一是强化0~6岁儿童健康管理。我委扎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免费为城乡0~6岁儿童提供13次健康检查,开展体格生长监测、营养喂养指导、心理和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听力障碍筛查及口腔保健。近年来,我委先后印发相关文件,推动近视、孤独症防治工作关口前移,实现早筛、早诊、早治。2022年,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分别达到93.3%、94.9%、93.6%。二是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2021年,我委、教育部修订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将身高、体重、腰围、脊柱、屈光度、牙齿等列为健康体检基本项目。三是开展儿童健康宣传倡导。结合世界母乳喂养周、全民营养周、全国“爱眼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儿童健康科学知识。持续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将预防肥胖、心理健康、防治龋齿、脊柱健康、近视筛查矫正等作为重要内容。


(二)关于转变矫治观念,强化资源供给。一是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2022年,我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推动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目前,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初步建成,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实现各级平台联通全覆盖。二是强化儿童健康监测。我委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和重点人群口腔健康状况监测,全面监测儿童青少年等人群肥胖及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和口腔疾病的流行水平及其变化趋势。国家统计局按年度发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统计监测报告,公布小学生和初中生近视率等指标监测结果。三是健全学生体质监测系统。2021年以来,教育部联合我委不断完善学生健康监测内容,各地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评价,大力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对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学生开展体格测试筛查,掌握学生近视、肥胖、营养不良、龋病、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


(三)关于创新社会引导,强化家校共育。一是强化婴幼儿养育照护咨询指导服务。2022年,我委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强化医疗机构通过养育风险筛查与咨询指导、父母课堂、亲子活动、随访等形式,指导养育人提高养育照护技能,促进儿童早期发展。二是多措并举推进中小学健康教育系统建设。2021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把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纳入高质量教育体系,作为学校教育重要目标和评价标准,深化学校健康教育改革,加强学校卫生条件保障,构建高质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体系。教育部鼓励学校成立健康教育中心,在全国教育系统内深入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从综合防控近视、增加体育锻炼、合理营养膳食、促进心理健康等方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体系建设。三是强化健康教育服务。我委与教育部持续加强合作,推进社区家长学校、网络家长学校建设,为家长提供儿童青少年健康知识普及、个性化家庭教育咨询和指导等服务。同时,我委指导各地选派儿童健康科普专家和团队走进小学、中学和职业学院,为儿童青少年及教师传播儿童健康知识。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中儿童健康相关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推动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三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家校共育、医卫结合,构建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干预一体的服务网络,加强儿童青少年亚健康问题的防控。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7月8日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228号(医疗卫生类188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中央:


你中央提出的《关于完善孤独症患儿诊疗康复教育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孤独症是一类发生于儿童早期的神经性发育障碍。调查显示,我国儿童孤独症患病率为7‰。儿童孤独症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目前主要治疗途径是康复训练,最佳治疗期为6岁前,如能在3岁前接受科学干预,可不同程度改善患儿症状和预后。为实现儿童孤独症的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我委开发了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简称预警征),2017年起,将预警征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辖区内常住儿童提供,实现了儿童孤独症等5类残疾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遍筛查。2021年,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2.8%和94.6%。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积极发展孤独症儿童学前教育,加强孤独症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孤独症教育教学研究,提升孤独症儿童教育工作水平。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孤独症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逐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更好保障包括孤独症患者在内的各类参保人群的医保权益。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大对孤独症问题的宣教力度。2021年,我委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宣传健康促进,营造心理健康从娃娃抓起的社会氛围。2022年,我委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指导各地结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聚焦0~3岁关键阶段,强化医疗机构通过养育风险筛查与咨询指导、父母课堂、亲子活动、随访等形式,从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交流与玩耍、生活照护、伤害预防、常见健康问题的防控及照护六个方面指导养育人提高养育照护技能,促进儿童早期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我委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组织开发系列科普宣传资料,结合“六一”儿童节,寒、暑假等重要节点开展宣教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关注。


(二)关于促进孤独症预防-筛查-诊断-康复治疗三级网络的建立。2015年,我委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要求省级、地市级妇幼保健院应设立儿童心理卫生科和儿童康复科,县级妇幼保健院的儿童保健科应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和康复业务,并明确了各级机构的业务职能和任务。2022年,我委印发《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明确要求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常住人口中0~6岁儿童提供孤独症筛查服务,建立完善儿童孤独症乡级初筛、县级复筛、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康复的服务模式,特别强调基层为主的干预康复原则,实现孤独症儿童就近就便干预,努力提高筛查干预服务的可及性。


(三)关于完善孤独症的医保报销制度,减轻孤独症家庭的经济负担。国家医保局答复,国家层面分别于2010年和2016年印发文件,将包括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项目在内的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各地医保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治疗和康复所需的诊疗项目按程序纳入本地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保障孤独症患儿的医疗需求。同时,居民医保已经普遍开展门诊统筹,按费用而非病种对门诊医疗费用进行保障,把参保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按照《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职工医保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并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


(四)关于加强孤独症康复机构管理,规范康复治疗行为。我委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康复医疗机构管理,打击不合理医疗检查,查处发布非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康复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完善康复医疗机构信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为全社会共同推进包括康复医疗机构在内的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支撑。


(五)关于加强学龄前、学龄期融合教育。教育部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明确鼓励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扩大孤独症康复部(班)招生规模,增加孤独症儿童入学机会;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适龄孤独症儿童的入学监测,落实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政策,保障适龄孤独症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


(六)关于优化启智学校师资结构,强调“医教结合”。《“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包含从事孤独症教育教学的教师)津贴标准,保障待遇,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培养适应孤独症儿童教育需要的特殊教育师资,2023年教育部公布新一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批准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增设“孤独症儿童教育”本科专业。推动各地改进教师培训计划,将孤独症教育内容进一步纳入继续教育体系,提高教师教育康复的专业水平。


(七)关于加强孤独症学生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教育部积极推进孤独症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孤独症儿童教学模式、孤独症学生教育教学资源库框架等课题研究,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孤独症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促进孤独症学生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孤独症学生有一技之长。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试点,推动《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落实,加强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工作。广泛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加强防治知识宣教,促进全社会重视儿童心理健康。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特殊教育政策,努力提升孤独症儿童教育工作水平。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地方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更好保障包括孤独症患者在内的各类参保人群的医保权益。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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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玲
杨晓玲
人物性质:机构督导 | 诊治医生 | 科研专家
所属单位:北京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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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域 :北京海淀区
单位性质:公办诊疗医院| 科研学术机构|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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