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西安市政府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通知,救助对象需具有西安市户籍(包括持有西安市居住证),年龄在0至16周岁之间,具备康复需求,并经市级指定评估机构确诊并具备康复潜力。此外,救助对象的生命体征需平稳,家庭成员需配合。适合救助的对象包括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瘫)、孤独症谱系障碍、智力残疾的少年儿童,以及被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少年儿童。
康复救助项目主要包括人工耳蜗植入、肢体矫治手术、辅助器具适配,以及针对听力、言语、视力、肢体(包括脑瘫)、孤独症谱系障碍、智力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
通知还提到,市将增加上门康复服务手段,指定的康复服务机构可以为那些符合救助条件但因残疾程度较重、家庭贫困或无监护人陪同等原因无法前往机构的残疾少年儿童提供上门康复服务。
救助申请将实行线上申请,由残疾少年儿童的监护人或其委托人、定点康复服务机构通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户口簿、诊断证明等扫描件,提出救助申请。儿童福利机构的残疾少年儿童可以由所在机构通过该平台填写信息,上传申请康复救助少年儿童的身份证扫描件,提出救助申请。
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的选择由残疾少年儿童的监护人自主决定,一旦选定,原则上一个救助年度内不得变更。同一残疾少年儿童在同一年度内,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各级政府同类项目的救助。每年度接受康复救助的时间最长为10个月。
残疾少年儿童在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将由该机构向所属区县(开发区)残联提出经费申请。区县(开发区)残联将审核并汇总本辖区内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的救助人数和产生的经费总额,再向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提出经费申请。经审核后,财政部门将直接拨付经费给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西咸新区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的经费保障和拨付方式将由该区自行确定。
对于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康复项目,医保报销后,残联将承担自付部分,按照规定进行结算。如果超出市级救助标准,超出部分将由救助对象本人承担。
最后,通知还对训练考勤和经费统计规则进行了优化,将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的经费统计方式由按月考勤打卡计算调整为按天考勤打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