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的安全着想开学季学生安全事故预防指南,伴随着新春假期结束,成都市各学校迎来“神兽归笼”,为切实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出行习惯,成都交警做好学生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希望广大家长及学生,从事故案例中汲取教训平安出行。
步行、乘车、骑车作为学生外出主要的交通方式,却存在诸多危险行为:随意横穿道路、道路上追逐玩耍、翻越护栏、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对车辆盲区缺乏认知......极易引发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
案例一
2024年2月20日19时20分许,贾某(男,15岁)骑自行车闯红灯通过大邑县大安路与兴业大道交叉路口时,与前方直行通过路口由周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事故导致贾某某受轻微伤。
案例二
2023年12月19日18时39分,唐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成华区东华一路(中国工商银行门口)时,与行人蔡某(学龄前儿童)无监护人带领下横过道路发生碰撞,造成蔡某康受伤的交通事故。
成都交警温馨提示
01过马路牢记7个字
一停二看三通过。
一停:停下观察;
二看:看行人信号灯及车辆通过情况;
三通过:确定绿灯并观察没有来车后走斑马线
02远离车辆盲区,记住三句话
汽车盲区一直都是孩子交通安全的最大“杀手”,因此远离车辆盲区很重要。
记住三句话: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
03乘坐机动车四不要
不要把身体探出车窗;
不要向车外乱扔杂物;
不要在车内吃零食,以免遇到紧急刹车造成窒息;
上下公交车、私家车时不要拥挤。
04乘坐机动车四不让
不让孩子独自留在车内;
不让孩子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不让孩子在机动车的左侧上下车;
不让孩子乘坐报废车、超员车。
05安全守法骑行
根据规定,年满12周岁的学生才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要在非机动车道骑行,不要横穿马路,不要在路上追逐、“兜风”,不要做单手骑车等危险动作。
新学期是新的起点,而平安是一切希望的起点,希望广大学生都能开开心心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