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康复救助政策不断完善,各地康复救助政策逐渐开放,不少在深圳接受康复训练的非深户儿童也可以申请户口所在地康复救助补助了。下面我们综合各地情况,来看下非深户家长如何申请异地康复补助费用。

一、康复救助对象
(一)康复救助对象为当地户籍0-6岁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二、康复训练救助标准
全日制:公办康复机构1200元/人·月,非公办康复机构2000元/人·月,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
非全日制:公办康复机构600元/人·月,非公办康复机构1200元/人·月,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
*康复救助标准各地略有不同,以当地文件为准。
三、申请及审核
(一)由康复救助对象监护人凭以下资料向户籍所在地区(县)残联提出申请: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2.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表;
3.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儿童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
6.与定点康复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康复训练证明);
7.定点康复机构残联审核证明及机构营业执照资质。
*以上资料视当地残联要求提交,每个地区略有差异。
补助申请审批表,评估意见表,诊断证明
(二)区(县)残联收到申请并审核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纳入残疾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由儿童监护人选择异地定点康复机构后,转介到机构进行康复服务。
四、结算
1.康复周期结束后,儿童监护人提交康复训练发票,康复记录表和教学计划(各地略有差异)等材料,向当地区(县)残联申请核拨救助经费。
2.区(县)残联按救助标准将康复救助经费发放至康复机构对公账户或康复救助对象银行帐户。
3.结算周期根据当地政策而定,目前有按月,按季度,按年等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和周期由各区(县)级残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